求职简历的开头一般是先概括地介绍自己的情况,主要包括三项内容:标题、联系地址和求职目标,即用简明的语言说明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具有哪些资格和技能,想找什么样的工作,什么时候能到职。
求职目标部分,要充分表现自己在该方面所有优势和专长,尽可能把选择放到一个具体工作部门,当然选择面也不能过窄。
若具有两种不同的求职资格,可以把个人简历写成两个部分,每部分申请一个职位;若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不一致,可把两个目标连在一起说,例如:“本人申请到贵公司做意向书起草工作,并希望将来成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
中间部分主要陈述求职资格和工作能力。要选择那些对所申请工作特具说服力的资历和能力进行描述。具体内容包括学历、工作经历、从事的社会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简历最后一部分一般是列举有关证明人及简要说明有关附加性参考材料。附加性材料一般包括学历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专家教授推荐信、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
证明人一般提供3至5个,主要用于对求职资格、工作能力和个人情况的备询或保证人。一般应选择在校期间或以前工作单位或所参加社团中比较熟悉且又知名的人,尤其是对用人单位知名的权威,一般不要选择自己的父母或亲戚,因为别人会认为可信度不高。